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🚌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📰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🍊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🌖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🦃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👯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👐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🌟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😻)出,鼓励(📟)商业健(🛴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🌩)新药研发(📸)提(🏌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🧠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🦐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🤘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⛏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👬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👬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🐎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🚏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🛴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😍)务(🚜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🔱)点医疗(🎽)机构于(🏗)药(✔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🤛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🥢)新药(🏕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🕣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🧛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💨)纳入医(🐹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🐢)大公共(〰)卫(🍥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🚱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🐘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🥛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♓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🕦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⛩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💴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😟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🚜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👠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📽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㊗)的药品是推(👎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🎙)计(😅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🗂)市(🔨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🖍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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