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⛵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🧔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➖)便提出(🎼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🍙)到要依(⏰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👇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🛶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🥂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🏇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📺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🖨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😋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🎼)提出(🚿),上市申(🐡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🙃)可围绕(♒)药品目录(🏏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⌛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🐅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🏦)保中心副主(🔥)任王国栋1日在(📑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🤡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💖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🌄)需要(🔆)及时调整药品(🔇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😔),保障临床诊疗(📇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🍅)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😊)用药目录(🛠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🍛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🔀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🕶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🔰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⚪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😪)支付范(🎍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👣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🎰)价值(🗝)大(🍇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🌙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⬜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🔞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🥞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📽)家医保局计划(🦑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🎒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🕷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🏽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😀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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