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🐷)医保局、国家(🎟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🍰)的(🚼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🍏)外发布。中新健(🕒)康注(🏑)意到,对(🎖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🌄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💗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🐳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🔜)等数据归集和(🔂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📢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🥀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🦀)投资(😰)规模。鼓励商(🐧)业健康保(🐩)险公司(🚒)通过(🍿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♿)期投资,培育(🔒)支持创新药(🚟)的耐心资本。 (🚛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🧦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💱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🧛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👦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📭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🌭)是推动创(🍦)新药积(✨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🤔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💃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🚏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🕳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🌍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🌾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😺)整优(🌨)化基本医保药(🕰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🍣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🛁)大公共卫(❔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🕒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🤣)目录”(以下称(👤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🏬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🦋)次用药保(👯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👪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🍠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📠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🌊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🛑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🌍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👹)可能不一(📧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➡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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