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🔜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🚂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⚫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👢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🚲)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🆘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🔛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🀄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🚍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🥢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💐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🎞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🍛)创新药研发提(🦈)供稳定的长期(💙)投资,培育(🔗)支持(📮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🛩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🥁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➡)提到组织(😡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🌑)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🌖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🌂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🍜)创新(♍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🥪)道,保障(📃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🗼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🌺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📛)有(🥢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🎽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🦄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🚂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👤)健(📃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🥫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📌)益显著且超出(😹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🍈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🏽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🛥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❓)心宇进一(🐏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🤖)药目录与医保(➡)目录同(🐲)时(🏰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🌄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🌵)药目(😦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⏰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🔘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🤼)品设计的时候(❇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💓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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