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🔴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🗃)》(以下简称(🐛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🎚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🚡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⛵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👨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🤖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🍫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🐕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💶)药(🆚)研发提供稳定(♍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🥛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😲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🕴)筹推(🌨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🛵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☝)研发国家(🤘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🗼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🛒)相(🐦)关任务落地(🎩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✍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🐟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🍅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⛓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🚮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🚞)影(🛹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⏲)内(🐣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🤱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☔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📥)究临时纳入医(🔒)保支付范围(👏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🎫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🖨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🥃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🐷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🦑)医保(🌞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🏋)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🥀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📟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🅰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👎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👉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🍚)布(🌾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♿)药品是推(🔸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🥏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🅾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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