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🗨)量发展(🤰)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🤬)下简称(🛋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🐤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🛂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⏪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📢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🖥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👚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🌽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❣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🌥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🐳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👺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🕵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🀄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👍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🐒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🔞)药研发(🕙)方面,文件专(🚠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🦆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👜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⛺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⛰)副主任王国栋(😞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⛸)会(💯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🚅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🌅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🐐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🕣)者合理(🐰)用药权益。 此(😠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👬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🔎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😈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🤪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💺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🧓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🚯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Ⓜ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😑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📆),可商有关(🔂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🥞)径。 另(🔠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🤕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🤷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📑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😋)多层次(🌪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🎀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🛡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🕍)本一(🚎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🌒)目录中的(🗻)药品是推荐(🕘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🚋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🐴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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