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💂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🔌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🐣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📚)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🥖)好疾病谱(✝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🦓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🌹)品(🚶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🤝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🌕)、布局研发管线(♋),提(🏂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📻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🚕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🍅)外,文件提(⤴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🍊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💠)点政策指导。医(⛷)保(🎉)部门(🈷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😙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🍿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✖)施创(🛢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🥜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🦖)重大(🔚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🀄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🏛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🏹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🏃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🤑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✍)以医疗机(🌤)构用药目录(📍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🖲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🧦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✏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🛸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🤫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😜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🛤)医保保(♑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⬛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🤦)进一步(🕕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⏰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🚂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📗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✳)发(📔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📓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🚺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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