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🈶)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🕖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😡)创新药高质量(⛴)发展的若干措施(❤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🕰)决措施(🚔)。 《若(🗾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🐊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🥨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📑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🏄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🧒)发管(😢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🎼)业健康(🌘)保险(🚫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🔋)金等多种(🔤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🐲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🛅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🛎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🍖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🆙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👄)筹推动(🍔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🌻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💆)部(💐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🕳)心副(🖲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🌉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🍠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👰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🍱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🙏)规格的限(🛒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🏮)药品(🛋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🍢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🔚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🈯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🐅)局医药(🍹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💻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📃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🎥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🏴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🐅)在(👇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🛳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💕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🧗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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