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📻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🔇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🐙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🌙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🏝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💧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🍩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🔹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🈶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🙎)通(😶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🏻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🖕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🧢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😭)受(📑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👖)门(🙀)给(🏩)予点对(🈴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🚻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🚺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💧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😮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✒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🚙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🏸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👒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🦕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🔄)积极进(📁)入(🥔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🕘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🎉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🖕)保创新药目录(㊗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♋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🤡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👧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🖲)大(🚃)亮点(📠)是(🈵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😔)药品目(🈳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🙃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✏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📉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☕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❌)全(😛)多层次用药(🧝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😁)医(🤚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🌄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🍽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🔤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♊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💒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📲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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