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❤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🧗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🥅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🏌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🚐)健康(🤫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💙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🤭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😫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🧥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💴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🚎)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🍉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📓)等多种方式,为(🆘)创新药研(👞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⛱)投资,培育支持(➗)创(🐰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🧖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🕢)发重(👨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🏫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🛩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⛷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🧞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🎇)药积极(📈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🌁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🍉)构(🚼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🛋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🕗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😘)用。医保目(🔩)录内(🍿)谈判药(🍭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🕘)名药品只能有两(🚐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🍭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🔚)医保支(🤫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🏝),此次文件中的(🧙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🔛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🦀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🌇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🤽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🌩)与医保目录同(😺)时申(🧀)报、同步调整(💓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📃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🎹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🚢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🥒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📚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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