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🚘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🏍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➿)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🐕)发(⛅)展困境—(🏄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💦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😕)措(🚢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🎋)保数据用于创新(💬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⏭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🤐),做好疾病谱(🚶)、临床(📷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🐀)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🌂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🦕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⏯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🏸)。鼓励商业健康(🔋)保险公司(🌖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👶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🍹)给予(🎎)点(⏭)对点(🦍)政(📋)策指导。医保(💰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🕘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😵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😊)点领域,推动药(🌦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👶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🍦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🥜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🚭)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🤟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👰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🕦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🏃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🥙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👽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🤴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💟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😼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🎚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🙇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💽)目录将明确(🤠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🥂) (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📗)保目录(🏴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🧠)整(⏬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📂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🔯)的边界在这里(🔃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🔶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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