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🕳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🥞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🔯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🍐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🚖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🍪)医(😅)保数(🖌)据用于创新(🐸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💯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🔁)品,支持医(👚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🕵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🥄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🆗)新药研发提(🐚)供(😯)稳(🥫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🛎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💹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🍽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🧝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🍲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🦁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🎹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🍑)物研(🤩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🚌)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🚮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🈁)录,创(🤬)新药也常(😃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🔡)。国家医(🤫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🚿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🉐)月内召(🐅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🍌)用药目(🌈)录数量、(🏺)药占比(🚛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🚡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🤲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🛅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☔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🐰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👀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🗨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🛴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➿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🍶)保创新药目录(👗)是健全多层次(⛪)用药保障体系的(🏮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⛪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⏪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🌀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💬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🐡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⬛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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