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⛓)新药高质量发(🔱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🐶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🌝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🚋)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📁)药需(📸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🐸) 在资金(😐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🔞)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👾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😨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❌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🚹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🤼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💺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📬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🤜)此前(💓),即使进了医保(💯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🚑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🅾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👪)调,首要任务(🌙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🈹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💦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🔺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🥙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🍵)干措施(📮)》提出(⛸),定期调(🎚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❗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🍎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😌),此次(🧖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👀)目录是(⛸)健(🛄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🎢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🎯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🤮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🍇)、商保(🙅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🏬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🔏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🐝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😿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☕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🆑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📘),“因(🀄)为不同的产(🐣)品设计(🎺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🕠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🐵)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🕹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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