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😺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🈯)量发(👯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🏴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👄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🐶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🎱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🤢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🐂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😢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📰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♒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⚾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💙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🐌)药,企(〰)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🍌)保(🙍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♌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🏫)门联动的支持(😩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🥇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🧟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🚲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🔭),根据(🔧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📵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⚾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🏁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📷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🐳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🏎)上(🔧),按程序将(🍗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🏛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🐺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🎹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🕛)是(😠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🈯)药(💬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🌄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🌾)药。 在发布(🆚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🚣)体系的第一步(🍜)。该(💰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👸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🥂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🤬)同时申报(🤧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🎱)本(❣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🌃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🦅)设计的时(😁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🥂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👷)价格应该也是协(🍳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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