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🥩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🍥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👤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🌅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➗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🥩)归集(📮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🔢)布局研(🚾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🦈)创新药投资规模(🦂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🐾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🦌)新药的耐心资(🕹)本。 另外,文(🚇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🉑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🏳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🔒)地实(📡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🚑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⚡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🛡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💬)点医疗机构(⌚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🗿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😙)调(🥄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🈹)(即同一(🏚)通(🏸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🏨)规(🚏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🐃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🔦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💕)的创新药纳(👚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🛅)特殊情况必(🚙)需的创新药,可(🏜)商有关(🎳)部门研究临时(👾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🌭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🌊)医药服务(🌫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⬜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💏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🚢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🍳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🔕)保目录同时申(🖐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🛀)一致,企业可(🌱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🏼)录、商保创新(🍒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🕯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🗜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♑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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