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💕)创新药高质量发(🆘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🎣)台,做好(🌝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⛴)据归集和分析(😰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🔮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🤰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🦄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👛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✔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🔠)病、(🌙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🏅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🏁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🦇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🌂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🥙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🎉)栋(🏭)1日在政策解(🧦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🌅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🥚)更新公布(🐠)后(🏜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🕶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🍵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⏳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🐬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👊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🏑)等特殊情(🎮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🤪),可商有(🦖)关部门(🦊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🙏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👥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💸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🚫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📓)局医药服务(⛎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🍷)基本医(💑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🎑)表示(🤡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🚥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🧡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👬)新药目录(💨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🎅)是“强(🔖)制(✌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📋)表示(⏰),“因为(🌰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🧟)里,所以用的(👧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📭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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