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🥓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🦊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❔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✡)药企发展(🤦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📐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🕑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🚞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🤰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🐘)合理确(😎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🌘)线,提升创(✔)新效率。 (💕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🚦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🐷)提供稳(🎓)定的长期(🏓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⭕)获得国(🕗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🐑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⏰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🔬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💉)推(🖋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🈳)发(🧔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⏹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🚬)任(🏉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💭)积(⛎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⛏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😗)要及时调(🚗)整药品(🌵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👲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🛩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🛬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🥏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🤽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🐄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🥋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🚳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🚱)入创新程(⬆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🌉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🚿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🦄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😂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🚝)同时申(🈚)报、同(🦒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💙)可以自主申报纳(🐡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➡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🎠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🍍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🚴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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