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🎏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🔳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✴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🎿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🌅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👿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⚫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😙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🏡),提升创新(👀)效率。 (🐈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🤞)商业健康保(⬅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🔐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🔇)提供稳定(💈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🔼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👧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🏂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🗑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🌭)发方面,文件专(🍫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🧣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🎒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✌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🗨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💌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💁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⛷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⏯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🍗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👭)药(🖐)占比等为由影响(♎)创新药配备使用(🖱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😾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🕸)保药品(🙉)目录(💟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🚰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🏆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🎒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📿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🔨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📫)获(🈚)益(🎺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🎟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⏪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🏺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🌰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😶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🎑)目录、(🐀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👀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👃)推荐进(🔝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🕦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📑)里,所以(🚊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🆑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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