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🥂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💷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🆎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🌕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🍇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🤬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🔦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🏀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🚻)创新药(🚗)投资规(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🧕)公司通过(🎎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🎅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👷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💸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🍑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🏂)交流。 在统筹(🤙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👔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🏫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💙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⛰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⚡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🏀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🤗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👀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🍃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🎻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🌇)础上,按程序将(🐞)符(⚡)合条(🐼)件的创(🎍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🍟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🍞)另外(🍿),此(💺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🗣)设立“商(👗)业健康保险创(🕹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🐏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📃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🔠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🔨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📸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🛷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📋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🕞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🕎)一步表(🔬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🎦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🎌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🚽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🍟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📡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🗜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💐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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