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😈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💜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😘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🍕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😛)发(❇)”。具(🕝)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🍚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🖖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🐈),文件(🦁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🍹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🕰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🎐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😜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🆑)市申请获(⤵)得国家(🚏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🌚)门给予(🍂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🔁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✖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🔶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👹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📧)病(📄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♌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🐽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🛎),首要任务(🥗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🏟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➡)响创新(🥨)药配(🍚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🚓)和商保创新药目(📹)录内(🤛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💯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🍤)品(🏣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🌓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😽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📱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🔓)新(🌼)药(🛶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🎳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🥇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💉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💠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🎻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🍿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🍺) 中(🍻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🎚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🚠)样,这是市场行(🐡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👜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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