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🚽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✏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🐻)干(🦄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🛐)用于创新药(🛐)研发(🕺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🆘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🍫)需求等数(🏞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🔌),支持医药(🐂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🐂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💆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🏰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🗯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🕳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♋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🤩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㊙)保部门(🗡)与企业可围(🛣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⛲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🚲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🎅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💃) 此(🐩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🍃)录,创新药也(🍫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😔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👥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🥧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🍈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😉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🎁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🖱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🔲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🚫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🥪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🔥)层次用药保障体(🍻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🖥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♏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😬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📽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🗜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📐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👟)一样,这是市场(🌄)行为,市场的(🛰)边界在这里,所(🐋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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