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🔧)量发展的(✡)若干措(🏽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💄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🏓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🖱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💽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😂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🗽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👕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🛳)扩(🤛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🙅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🔖)提供稳(🐇)定的长期(🚜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🦅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💊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😊)药、(🦇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🐽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🍧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🔔)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🥑)创(🥓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🎟)机构。 (🏮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📍)购绿色通道,保(🌏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🍔)、药占(🧀)比等为(🎅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👂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⏩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🌃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🏛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🛀)围(📩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🕒)外,此次文(💰)件中(🌐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💘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🏘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💁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📢)布会现场(👧)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🏾)服务管理司司(🎄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🈚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🆙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🌡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🚿)提供(✨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🚃)心宇进一(🗡)步表示,“国家(👊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🐵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😁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💿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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