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💖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🥨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🎵),对于业(⏹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👥)件都(📐)一一给出解(🕥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👗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🍔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🥃)床用药需(🙇)求等数据归(💰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🔶)业、科研院所(⏲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🧗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🤲),为创新(🔋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😒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❗)部门(🗨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📀)专门提(👗)到组织实(🍹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🙈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🌧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🍻)地实施并(💈)完善多部(💇)门联(😒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🚯)策解(🤓)读(💘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🏗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🍔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🥛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🐡)品可不(💸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🌴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🥉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🎭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🗾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👜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🕹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📘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🗑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🐶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🥦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⬜)录将明确基本(🌲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🚇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👦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🖖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⛰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🌀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🏜)的边(💐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👋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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