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🚂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🍂)生健(🍨)康(🗒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🐅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😇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🐱)决(⛓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🐓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〽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📌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👖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🥖),文件(💁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😽)康保险公司(🌔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🃏)创(🚽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🦎) 另外,文(😟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🖋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😲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🐚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🍗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🍂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👯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🍬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🐇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🐚)上强调,首(🔇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🐔)积极(🏰)进入医疗机构(🌿)。 《若干(🍵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🐝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🔍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🚸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🏦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🔋)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📀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🔻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🦊)条件的创新药纳(✒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🐘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🧜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🍽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➰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🧖)示,“商保(🌁)创新(🛬)药目录是健(🐩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🚙)障边(📖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🎣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😃)还在发布会(🉐)现场获(♋)悉,商保创新药(🌛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🤷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🗡)这(🛒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🉑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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