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🖇)7月1日,国家医保(✒)局、国家(🍩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😞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💹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💢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🏛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🐨)局(🦆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🦎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🌊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💳)险公司(🚐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🍩)发提供(🤟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🔱)创新(😡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🐥)部门(⛵)与企业(🅱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❓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📊)推动创(🏍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🛐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🎮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🥦)药物(🌷)研发相关任务(🈚)落地实施并(🌐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🍄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🐸)了医保目录,创(🎉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🔕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👄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🎱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🚪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🏂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👕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👦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✏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🎯)事件等(🎙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🐵)床价值大、患(📪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🏨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🏭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👵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🎌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📠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🎁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🔆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🌡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🛄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⛽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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