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🐁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🦁)的《支(🃏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🚛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📒)新药(🐅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🍫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📊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🕷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🐃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🛏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🏄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🆚)受理(🔧)的创新药(🍷),企业可同步申(♎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🐒)点政(🧟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🐏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🥍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🏁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🍠)专项(📵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🌬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💔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🌗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🧜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📊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🈺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🧡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🗂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🧥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🤓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🕛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🅾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📡)情况必需(🐸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🆑)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📔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👛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⚾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🕕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🌮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🤓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❌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💣)场(📛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⚫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🌏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📡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🍥)提供新支付渠(🚽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🥕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🤒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🏡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📺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🥘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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