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🥃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🕢)《支持创(💋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🕧)注(🍓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🎛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🎥)”“进(😬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🏜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😓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🚔)业(📿)、科研(🐍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🚌)研(✨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😵)基金等多(🎒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⛳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🌀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🛏)理的创新药(🛺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🏉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🥄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🛌)发(😙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🍗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🏺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👝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🌙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🥅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🌆)障临床诊(🐙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🗾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🍹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🤩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📙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🚑)一(⚾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🖊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✖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🛳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🏤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🍙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👋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📈)步。该(🛢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👳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⏮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🗽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🥔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🕺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🕡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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