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🥟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🕷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📴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🚮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😝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😐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🌲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🎉)集和(🚀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🦑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🚵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🦁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🌫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👳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❌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⭐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🕳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😝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🏷)药(🌦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🐹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🚒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🏇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🐎)。国家医保局(🍞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🌿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😽) 《若(🤸)干措(🌓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🛌)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🐬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🔶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🐣)品(🐂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📘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🥅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📞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😀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♏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🤟)另外,此次(🛂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🔸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☔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✖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🤩)。 在发布会(🍉)现(🐇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❣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📕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📭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🎓)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🔯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🚥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🔹)是(👶)推荐进入商保(🕘),并不是(🈷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💃)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🕦)且价(🏒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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