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😚)关心的(🥎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🐰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♐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🌞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🌞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😢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🍢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🤒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👉)期投(🛐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🈯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📚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🤳)。医保部(🦖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🕚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⛩)等开展交流。 (🧜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🔤)大专(🥙)项,聚(👁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🆕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🕒)、罕见病(🙂)等重(🍓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〽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🍻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🤾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👞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🍘)道,保(🔌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🍦)药权益。 (⏹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♏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🦐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🕜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😯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🌂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🔖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😇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🏳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🎃)范围的(🏂)可(😜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🌹)大亮点是提(🔆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🏯)录(🚖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🌩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🎛)创新药。 在发(👦)布会现场,国(🕞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💍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🔔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🎸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🔑)付(🍬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🌯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😡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😯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🌦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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