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🕜)保(🔃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➡)外发布。中(💲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🤕) 《若干措施(🐮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🧦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🏃)布局研(📌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🌄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🤯)业健康保险公(🍢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🤪)本。 另外(🤙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🤭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🕐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💻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🍣)研发方(🌓)面(🐂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🍙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🈸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🐾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🤒),鼓励(🧕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💽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🗺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⛩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💩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🥊)药目录(⛔)内(👬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✊)本医保(🎦)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📿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🎦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🐦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🐅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🛷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🌑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🚲)另外,此次文(✋)件中的一大亮(🔎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🖼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🍗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🈺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🥩)且超出基本医(⏺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👙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👱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🔇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🈯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💫)品(📔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🐲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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