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🏫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⛰)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🏃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🥂)发(😺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🙊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🧥)。 (🔐) 《若干措施(🐼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🙃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🍚)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🈁)持医(📪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🍷)理确定研发方向(👭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🔁)投资规模。鼓励(🔺)商(😗)业健康保(😣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🔋)的(🐤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🔧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🥍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🍻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🙉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🐻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🚈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🚝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🌟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🙅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♍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🎿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🌊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🚿)措施(⚡)》提出(💹),定期调整优(✝)化(🚺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💎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🚾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🔶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⏱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🚁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🧞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🆖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🤳)目录将明确基(🥑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💱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⏩)申报(🗂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🐨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🚱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🌯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⭕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👭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♎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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