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🌧)局、国家卫(🎧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🍛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❔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🌵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🛳)床(🐈)用(⛴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🕟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🎁)企业(🐧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😷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🍱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🎠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💇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🌀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🛅)慢性病、儿(🥀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🐵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🐜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🛸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✍)在政策解(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🎬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🐕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🌨)召开药事(🕛)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😶)调(🦗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🖼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🌓)目录内(🚚)药(👡)品可不受(🎈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👝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🔊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🚼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🐺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✒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🥦)文件中(📭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😐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🌪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⏰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📳)值大、(🕎)患者获益显著(🚰)且超出基本(💠)医保保障范(🦓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🍨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⚡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🛷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🌚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🚹)申报、(🎸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😫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🆗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👚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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