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🥋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🍖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🚅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🗝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🦆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🦖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🐍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🥀)、医疗(👎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🧗)研发管线,提升(⤵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🔚)资(➖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🌵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🕔)提供稳定的长(🌱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🐅)新药,企业可(🌩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🍕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📭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🚗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🎮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🎴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📘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🏌)策(♐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😪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🍔)疗机构于药品目(🙁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🥏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🏒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🌚)数量、药占(🤝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🤠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🐹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🐞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⛏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💃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⛳)保(🔣)险创新药品(🏊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🎣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⏲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🔣)层次用药保(💦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🚚)受力的高价值(⛴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🏃)一步表示,“国(🚖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🛷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❕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⛷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👻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🔼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👤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🖐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✌)的是推荐(🏩),而且价(✒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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