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🆘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🍜)健康委(📅)印发(🍔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🎄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🔝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🔖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🥩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🚓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🏎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🥇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🍂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🤬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🍵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🔐)业健康保险公(🚔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🕺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🕳)稳(🍠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⛺),文(⏯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🕛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🌀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💟)药、支付范围(😨)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🎲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🏯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🐪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🧞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♟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🕴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🔞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💤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🐑)道,保障临床诊(💎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🥣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🎯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🙌)品和商(📮)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🍙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🤐)合条件的创新(🗣)药纳(🍣)入(🍨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🥞)次文件中的(🕔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😸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🍥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🍝)创新程度高(🚐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👉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🚥)服务管理(🐟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🛑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✈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🤢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🌷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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