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🈹)保局、(🦗)国家卫生健(🏧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♈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🥓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🙈)医保信息平(💘)台,做(🈴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🛀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🦒)方(🎌)向、布局研(👿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🔣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🏭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🥙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🤡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📷)品目录准入涉及(💦)的主规格(🔄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🗿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🎙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🥠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⛵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🏮)的支(⏳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👹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🏈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🚻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🐚)。医保目录(🕟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🍾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🏃)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🌶)创新药,可(🚯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🎦)付(👅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♏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👔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😧))。重(🍋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🗄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🌓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🧝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🌵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🍝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🔌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🥍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🃏)与医保(💣)目录同时申(📣)报、同(🔳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🚇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🌼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🚓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🛅)人表示,“因(🖕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😐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🐬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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