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✋)局、国家(🕝)卫生健康委印(🐸)发的《支持(❎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🌱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⬆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🧤)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🍠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🚝)体(😤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🔕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👩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👄)线,提升创新效(❄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🥚)药(🕓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🤽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👷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🔃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💺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🥅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🤚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🚝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🧡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😍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🍴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🌐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🍳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🦋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😀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🙆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🎚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🔽)名药品只能(🙇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💉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🤸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🐀)纳入医保目录(🍺)。应对重大(🏖)公共卫生事(🌄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✝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🎷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🗳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😁)药。 在发布(⛵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🕌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🍔)新药目录是(🐔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🥑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💵)目录与医(🌊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📩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📉)局相关(🔭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📈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🚮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🎂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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