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🍰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🌤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🛃)施》)对外发(🏻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😖)创新药企发(🧣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🌿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🎾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🥓)持医药企业(🔒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🎗)向、布局研发(🕞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👥)在(🉑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🍺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😍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🆎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🧓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🦅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🍋)主规格、(🤜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🤑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🧐)提到组织(🚩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🦅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⛎)域(📴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🎬)任(✳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🥍)《若干措施(🥝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🚸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😫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✒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📘)用药权益。 (🧑)此外,不得以医(🆚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📥)创新药(👫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🕟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📋)创新(📷)药纳(👽)入医(🌹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🐆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👙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🏭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🐛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💵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🌑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🗑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🍦)创新(🆔)药目录与医(🙃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😖)致(🤧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👒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🌁)场(👞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♌)且(🧙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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