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📢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🎒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🎨)谱、临(🏞)床用药需(🔪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😈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💙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⏳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🆚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🏧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🚔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🃏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🐁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🍘)政策指导(💓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🍏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🥕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🔂)技重(Ⓜ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🖐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🔘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〰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🍥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🏷)门”环(🔗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🚂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✍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🎍)要及时调(🏻)整药(📡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🎀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⛽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🥍)”的(👥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🥑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🍫)卫生(👩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🌺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🕗)行路径。 (👪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🎑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🤯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🥑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😆)保创新药目(🔱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💚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🔸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👙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🌆)划实(🔃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😜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👽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❇)用的是推荐(🕳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🎹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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