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✴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🛄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🧐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🎾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🗝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💪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😱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🛎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🚛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📙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📄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🗜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🚄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🍋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🎐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👝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🖼)部(🥣)门与企业可围(💳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✡)在统筹推动(⛔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💏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🔂)科技重大(⬜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🤫)慢性(👘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🥚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🚵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🛒)点医(🥪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👚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💦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🔯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❤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🏑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🚤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🔼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🎁)一大(⛪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🚸)健(✒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🛢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🐭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🔙) 在发布(🏁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😙)保(🈂)障(👶)体系的第(🤪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🏭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🌗)计划实现商保创(🕛)新药(💤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🛹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😞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🤤)中(🎛)新(🔍)健(🏒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⛴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🐤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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