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😩)《若干措施(📢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😄)境—(🔛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🏰)难”“支付难(🦑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🔦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♋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😈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🛸)好疾病(📛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🥁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❓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🎭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🐱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✨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🚈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⏳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🤙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🏻)务落(🥩)地实施并完善多(🛸)部(🐐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😢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♍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🔘)主任王国栋1日(🅾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🧘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😮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🔌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🤨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👵)内谈(👖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📐)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🚭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🔆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🏽)究(💕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🍃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🗨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🎟)高、临床价值大(🦀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🕡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🐹)系(📶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🐾)高价值创新药(🚒)提供新支付(🌛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🆙)保局计划实现(🙄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👞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🌑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🚦)录中的(👔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🛫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🦃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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