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🥔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🍈)》(以下(🎰)简称(🛰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🚣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😷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👖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🛋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🍙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🗿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💎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🏦)药品目(🙌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❣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🎱)创新药研发方(🔽)面,文件专门提(🤚)到组织实施(❎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🐌)童用药(💻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🕕)目(⛔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🏣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🏮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🈹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😳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😠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🚼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🌞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🦏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🥄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🥣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💑)录。应对重大(😊)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🚓)特殊情况必需(🏉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🏬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🚤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🈷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🍽)范围的创(🍅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🌯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🐏)高(🍶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♌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🤩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🧙)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😨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🏉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🗯)入商保,并不(😵)是“强制(🛤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🕝)是市场(🌾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🏥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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