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⛳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🎑)创新药高质(🥩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🙂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🧜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🔳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⤵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👇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🤯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🏽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🛡)励商业健康(🥄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🐭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🗽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😒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♒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👑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🈹),即(😜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💧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😌)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🤲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🍕)疗机(🤨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✴)品目录更新公(🌜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😞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🎍)构用药(😞)目录数量、(🔔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🖍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🛂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☝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🚉)础上,按程序(👦)将符合(⛏)条件的创新药纳(🔖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🏯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😭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🧛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🎲)第一步。该(🔬)目录将明确基(🎲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💉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🤔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🙌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🍬)现商保创(❇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🦎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🤼)本一致,企业(😕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😜)药目录中的药(📰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🥪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💱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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