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💰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♌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🍥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🥡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🧦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🤲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🚘)的(📆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🌄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🎙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🖲)定研发方向、(📨)布(✨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🧤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🌥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⛪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🙎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🔥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😐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📷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😣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🧀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😷)门(💳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🚷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🎵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🏓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💻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✉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🏹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🖐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💶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⬛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💔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🐣)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🛄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🅱)大(❤)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🍎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🔫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🏵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⏯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🔔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🌬)保保(👌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💹)可(🚮)以自(⛄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🈲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🧥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👞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🏸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💛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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