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🐹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👓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👳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🔵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📏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🙅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😞)医疗机构等(👀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✳)金方(💝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🈁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🎼)的耐心资本(🖊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😄)家药(🐻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🎨)医保部(🐷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🥦)及的主规格、参(Ⓜ)照药(😵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🏔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🌽)见病等(🌝)重点领(🔇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♉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🚕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🤫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🌰)新(🔟)公(🔼)布(🍄)后3个月(🚠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🖼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🦗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☕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🥢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🐅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👢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🉐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🏩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🅿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🗒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🕔)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😅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😛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🕹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⚪)纳入(🤤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🌝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🚊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🥨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🆓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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