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😞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✌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🗳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♏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🔱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🛠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🕞)出,鼓励商业(😚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🏛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💻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🈵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🖌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🦓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⌛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🤝)使进了医(🦂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😭)医院(🏖)“进门”环节(📻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✨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🥉)解读发布会(😎)上(🙈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🛢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📕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🚍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💡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📣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🔐)外,不得以医疗(🚐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😭)为由影响创新(💯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🆘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🤾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🛰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🍘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🥈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💙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🏡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🍩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👰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💀)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🐉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🔞)创新药目录(📙))。重点(🤵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😘)保局医药服(➿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😦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💩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🍜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🖥)示(📩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🥟)同(🥦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🔠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🗝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🚹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⬇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🌫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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