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🏭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🚹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🕐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🉑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👿)、临床用(📔)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🐏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🧗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🔘)医药企业、科(🙌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🎌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✨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🏸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💨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🍎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📻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🥇)支付(♉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🦌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🐜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🐝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🌗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💊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💏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🤣)件的创新药纳(📻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🌍)卫生事件等(🧚)特殊情(🙋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🌼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📷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📄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🌁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📟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🎙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🐢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🏻)健全多(💵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🕥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🐨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✌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📶)步调整,程(🔌)序基本一致(🙀),企业可以自(🍼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🌾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📃)目录中的药(🐰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🌃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😢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🔬)是推荐,而(🌭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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