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🦑)质量(📯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🤓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😖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🍞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🌬)一一给出(🥙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⛺)台(🎖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🎳)、(👩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👃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😡)保(📕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🍞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🍗)创新药研(⚽)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🍮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😦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🐑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📘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🐓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🍖)慢性病、儿童用(🌮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📄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📋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🕑)积极进(🏼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🔵)构于药品目(🌀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👛)及时调整药品(✡)配备或(🛒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🌗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😇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❣)目录内药品可(➕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🐲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✒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❣)保目录。应对(🍬)重大公共卫(💖)生事件(🔳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🦔)关部(🃏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🤽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🌻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🙊)本医保保障范(🔏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🥈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🕯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🙅)医保(👞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📼)时申报(📴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🕰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🕖)申报两者(🍇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🕎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🚻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💄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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