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🥍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🤬)简称(💾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🤠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🐜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😰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🦋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🥟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❕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🌝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🔔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♎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🚾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🍪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🐥)。 另外(🎷),文件提出,上市(🚜)申请获(✌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❕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😅)展交流。 (🍇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👁)方面(🔈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🍻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🏈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💁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🌥)励(♏)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🔲)构(🈶)于药品(😁)目录更(🏾)新公(🍒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👟)据(🐼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✖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❄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🔑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🗼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🛫)重大公(💖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🗯)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🌅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💻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💻)出基本医保保(🦗)障范(🌸)围(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🚎)医保保(🧖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👘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🏌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🎑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🐘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🚃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🤼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🕝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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