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👃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🔸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🚣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🤔),对于业(🧤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🔼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🈸)体来看,文(📫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🍁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🌠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🔏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🌜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🚃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🏺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🕞)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🤰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💆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🛐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🌑)门(🉑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📉)格、参照(🈹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🧞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☕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💕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🥌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🐷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🌁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✝)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😶)保目录,创(💕)新药也常卡(🔝)在医院(🍝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🐲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✊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🖍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🔪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🍸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🎪)内谈判(🍏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⏮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🙅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🏕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🍏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🍾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👴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💔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🌾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⛔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🐐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🌁)本医保承(💐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📢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🥕)保药品(✖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🙂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♎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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