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📨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💳)高(🔱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🦇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📷)施》)对外(🕐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✝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🎓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🖤)信息平台(📌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🐾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🚡)金(🥛)方(🕋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🚗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🕦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🦒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🌲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🤑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🗝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❇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🚋)项,聚焦(🐒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🧘)慢性(🧢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😹)地实施并完(👸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👷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👡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🎑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🎿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🔵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💝)用药目录(🌚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😾)两个规格的限(🤹)制)。 《若干措(🦕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🥏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🖨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⏮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➖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🍞)出设立“商业健(🈶)康保险(🍵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🎱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⚪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🕒)出基(✂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☔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🎢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🛴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🛰)划实现商保(🛹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🚬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💉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🎃)家医保局相(🤕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🥞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